国家发改委下发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4-12-22 来源:绩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加大对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近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如下要求:1、各省级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要与属地财税部门建立顺畅的工作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足额享受税收优惠政策;2、加快设立小微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主要投资于小微企业。3、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发行企业债券,专项用于投资小微企业。4、继续加大国家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实施力度。5、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鼓励财政出资的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完善国有股权投资企业、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考核制度。6、鼓励各省级备案管理部门积极开展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与小微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促进创业投资、股权投资资本的投资需求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有机结合。7、进一步完善“统一组织,统一担保,捆绑发债,分别负债”的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相关制度设计,简化审核程序,提高审核效率,逐步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规模。8、扩大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试点规模。9、鼓励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投向有利于小微企业发展的领域。10、清理规范涉及企业的基本银行服务费用,完善银行收费定价机制。

